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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新政
羊城晚報訊 記者趙燕華、通訊員穗房宣報道:昨日,《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發佈實施。據悉,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已試行3年,在總結前一階段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此次廣州市修訂出台了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規範性文件。
●將原搬遷獎勵單列,獎勵標準控制在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值的15%以內
●尚未進行文物、歷史建築、歷史風貌區普查的,不得征收房屋
●臨時安置費標準為相關部門最近一次公佈的同類型住宅租金參考價格,並按建築面積計算
●搬家補助費標準比現行標準1000元提高了一倍,要求征收部門支付每戶不低於2000元
●被征收人選擇期房產權調換的,搬遷費增加一倍計算,並一次付清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編輯:王燕子 (原標題:廣州新政:搬家補助費標準提高1倍 每戶不低於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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